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表示什么样事故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安 全罪是一般性犯罪。该类犯罪的客体是治安,客观上表现为实施各种危害公共安 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 全罪,是指有造成不特定多数人员伤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危险。伤亡和损失的范围和规模通常是不可预测的。因此,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表示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危害z大的罪行之一。 危害公共安 全罪在法律上包括第壹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刑事拘留;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驾一次性碰撞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的行为与放火、水灾基本相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罪的认定是合理的。但在实践中,具体案件的情节较为复杂,仅因造成特别重大伤亡的后果,并不能确定肇事者是故意的。因此,确定危害公共安 全罪的危险方法的安 全性,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刑法第壹百一十四条、第壹百一十五条第壹款规定,放火、水浸、爆炸、投掷毒物、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尚未造成严重危害的、危险的、造成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可见,“其他危险方法”是放火、破水、爆炸、投掷危险物质四种行为的底线。根据刑法同一解释规则,除上述四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险行为,均视为以危险方式危害公众。治安罪应当要求该行为对四类行为具有危险性和破坏性,而不是指所有其他危害公共安 全的行为。同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不仅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 全的行为,而且希望或者允许危害公共安 全的行为发生。酒后驾驶行为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罪,必須同时满足本罪的主客观条件。根据是否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可将酒后驾驶分为多种情形,不同情形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罪的分类程度不同。 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查出酒驾。这种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实施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实施后普遍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但是,在极少数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酒后驾车的危险性和破坏性堪比放火、水灾四种行为,仍然存在危险品危害公共安 全罪的认定方法。例如,肇事者在熙熙攘攘的马路上酒后驾车,连续闯红灯数次,或高速逆行,导致多辆汽车突然刹车,引起其他司机和行人的恐慌,停了下来没有造成事故凹痕。 在这种情况下,酒后驾驶对公共安 全构成迫在眉睫的高度危险,可能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 全。 根据刑法第壹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由于在实践中,酒驾造成特定危险而不造成事故的情况比较少见,这种行为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罪的情况应该是极其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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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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