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后石家庄工伤律师告诉你索赔程序怎么操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伤害的在工作场所;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 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等其他情况。石家庄工伤律师表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因抢救无效猝死或者48小时内死亡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职工原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公务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职工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应当先到医院就医,同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证明。您可以就相关补偿事宜与雇主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工伤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工伤律师咨询,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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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工作服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识别工伤的先决条件之一。

     工伤保险补偿是指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保险机构将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民事赔偿责任。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还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赔偿。工伤保险补偿属于社会保障法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负伤人身伤害的,应当按照國務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其人身权利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被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赔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通过财产补偿等方式寻求救济和保护,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和惩罚的功能。因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恤金的法律性质和职能不同,工伤赔偿案件不得申领精神损害抚恤金,应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工伤醫療补助补偿标准不同,同等级的伤残获得的赔偿数额还与本人工资待遇及当地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高低有关。